警惕!房东被抓,物业被罚,他们违法原因都是……
广东普法综合、中国普法 2024-10-07 10:32

房子出租

房东就能坐着收租

物业管理

立个警示牌就能万事大吉

显然不是

房东被拘10日

近日,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

一出租屋发生火灾

造成4辆电动自行车被烧

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直接财产损失约8839元

该起火灾由

停放于一层后厅处的电动自行车

电气线路故障引起

消防员调查发现

该出租屋房东

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将电动自行车

充电区域设置在后厅

且充电区与通道等

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

9月18日

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

给予房东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物业被罚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

消防员依法

对一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

发现该小区的

消防车登高面被占用

部分居民的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登高面上

存在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房东是出租屋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物业是消防安全服务提供者

两者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好

房屋和住宅区的消防安全

重视消防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

  • 审   核:吴耀炳
  • 终   审:端木凯
  • 关键词:火灾,电动自行车,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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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 小编
2024-10-07 10: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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